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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深圳大学创业园入园申报(含OPC特色项目)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7)金种子项目选拔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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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10-29

各单位、各学院(部),全体在校学生及校友: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给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参赛学生代表的重要回信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及《深圳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创新创业教育的若干意见》,进一步营造鼓励创新、支持创业的校园文化氛围,坚持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发挥校友创业带动在校学生创业的示范效应,引导更多有意愿、有能力的学生在真实创业实践中成长成才,推动创新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加强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培育新质生产力发展新动能,深圳大学创新创业教育中心(以下简称“双创中心”)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创业园入园项目申报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7)金种子项目选拔(以下简称"国创赛")。经评审遴选出的优秀项目将入驻深圳大学创业园,获得场地、政策等资源支持,并同步纳入国创赛深圳大学金种子项目库,开展系统性赛事打磨与专项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条件

本次申报分为创业型项目和创新型项目两个类别,每个项目限报一个类别,不得重复申报。

(一)创业型项目

1.申报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项目申报人提出申请:

(一)深圳大学全日制在校生(本科生、研究生);

(二)深圳大学毕业4年以内的全日制毕业生(202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

2.项目界定

创业型项目面向真实创业实践,是指创业者依托技术创新、产品创新、业态创新、模式创新或文化创意等,形成具有市场价值的产品或服务,并已实际投入运营的创业团队或企业。下设常规创业项目和OPC特色项目两个方向。

3.申报条件

(1)常规创业项目

① 申报人须为项目的实际负责人或创始人,如已完成工商登记的须为法定代表人或股权不少于30%,且符合第1条"申报对象"规定;

② 项目须已实际连续运营6个月以上,并至少能够提供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验证材料:

一是已产生营业收入的有效证明(销售合同、发票、银行流水、平台结算记录等);

二是已完成产品或服务的原型验证,并拥有一定规模的真实用户或稳定客户;

三是已获得市场化融资、采购订单、合作协议或平台入园确认文件。

③ 项目内容真实、合法合规,创业团队成员对申报信息负全部责任。

(2)OPC特色项目

① 申报人符合本通知第一条“申报对象”规定。

② 项目以单人创业者或微型核心团队为主体,依托大模型、AI智能体、数字工具实现研发、交付、运营全链条闭环的新型创业形态,属轻量化创业项目,主要包括 AI 应用开发、垂直数字化服务、内容创意、设计研发、技术外包、行业解决方案、科研轻转化等方向,具有“单人成军、小而美、快迭代”。

③ 项目报名表及商业计划书须说明人工智能或数字工具如何赋能业务闭环,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产品链接、交付记录、运营数据等);

④ 项目须已实际运营满3个月以上;未满3个月,但已完成首个商业交付、产生首笔营业收入,或产品已上线并拥有真实用户的,亦可申报;

⑤ 独立创业者可以个人名义申报,也可以其注册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个体工商户等主体申报;多人团队以其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等主体申报;

2.不予受理的情形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以受理:

(1)仅停留在创意、构想或方案阶段,尚未开展实际运营的;

(2)含有金融属性、直销代理类型的;

(3)课程作业、毕业设计、科研课题等未完成商业转化、未形成市场化产品或服务成果的;

(4)不具备自主产品、技术或服务能力,仅从事简单转售、流量搬运、刷单刷量等行为,缺乏持续经营基础的;

(5)借用、挂靠他人实际运营项目申报,或申报内容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的。

(二)创新型项目

1. 项目界定

创新型项目是指符合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7)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赛要求的项目。

2. 赛道方向

(1)高教主赛道,下设创意组和创业组,按照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人工智能+"设置参赛项目类型。具体包括:

① 新工科类项目: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基础软件、工业软件、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网络空间安全、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工业母机、高端仪器、机器人、具身智能、新材料、新能源、量子科技、低空经济、智能建造等领域,符合新工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② 新医科类项目:现代医疗技术、生物技术、生物材料、创新药、智能医疗设备、智能医学、脑机接口、精准医疗、康复护理、健康康养、食药保健等领域,符合新医科 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③ 新农科类项目:现代种业、智慧农业、农业大数据、智能农机装备、食品营养、休闲农业、森林康养、生态修复、农业碳汇等领域,符合新农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④ 新文科类项目:文化教育、数字经济、金融科技、科技服务、财经、法务、翻译、融媒体、文体旅游、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育、物流、电子商务、社会工作、家政服务、养老服务、银发经济等领域,符合新文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⑤ “人工智能+”项目:紧扣“打造智能经济新形态”的战略部署,推动人工智能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全方位赋能千行百业,符合“人工智能+”发展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2)"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下设创意组、创业组、公益组。聚焦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社区治理和共同富裕。下设创意组、创业组、公益组。

3. 通用申报条件

(1)以团队为单位申报,每个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其中半数以上成员须为深圳大学全日制在校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即2022年之后毕业,不含在职教育);

(2)每个项目只能选择一个赛道、一个组别申报;

(3)申报团队应准确把握新质生产力的内涵及要求,结合赛道方向与项目实际合理选择申报类别。

4. 组别设置及条件差异

各赛道组别的申报条件如下,通用要求以外的差异部分以本表为准:

赛道组别

登记注册要求

负责人条件

股权及项目特别要求

高教主赛道

(创意组)

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本科生、研究生)。

(1)无股权要求;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得申报本组(科技成果完成人、所有人中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高教主赛道

(创业组)

须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即2022年之后毕业的,不含在职教育)的全日制学生。

(1)法定代表人股权不得少于10%,法定代表人在本通知发布之日后变更的不予认可;

(2)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红旅赛道

(公益组)

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社会组织)均可

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本科生、研究生)。

(1)申报主体须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

(2)项目不以营利为目标,弘扬公益精神,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创新实践。

红旅赛道

(创意组)

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1)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本科生、研究生)或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

项目须基于专业学科背景或相关资源,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推动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共同发展。

红旅赛道

(创业组)

须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

(1)法定代表人股权不得少于10%,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2)项目须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推动共同富裕。

(三)其他说明

1.参加本次申报的项目,须同步报名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7)。鼓励我校教师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创新型项目,与其指导的学生共同组建创业团队,由学生担任负责人申报并入驻,推动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有机衔接,实现产学研落地。

2.OPC特色项目与常规创业项目适用同一评审标准,在申报受理、评审遴选、场地配额等方面不做区别对待;

3.鼓励OPC创业者在入园后与其他入园团队开展业务协作、资源共享,推动"单体创业"走向网络化协同,形成校内创业生态的良性互动。

二、申报与评审安排

(一)报名与材料报送

1.报名材料:

(1)《2026年创业园入园报名表》(下载附件2),需同时提交可编辑Word文档及签字后的PDF扫描件。文件命名【项目简称】2026年创业园入园报名表。

(2)商业计划书或ppt。文件命名【项目简称】商业计划书/ppt。

(3)已有成果佐证材料(软著、专利、获奖证书、订单意向、Demo链接等),可上传多个文件,或者合集到一个文档,转成PDF格式。文件命名“成果佐证材料-专利/软著/获奖证书”。

(4)已注册企业的,附上营业执照扫描件。

2.材料报送:登录“投智圈”系统:https://www.xytzq.cn,注册账号并上传材料,具体请查看附件1:2026年深圳大学创业园入园报名操作指南。

3.报送截止时间:11月20日23:59前,逾期不再受理。

(二)初审(线上评审)

11月21日至22日,组委会邀请专家通过线上书面评审形式进行。

(三)终审(线下路演)

12月4日(拟定),组委会邀请专家通过线下路演答辩形式进行。

上述安排为暂定,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三、孵化支持与保障

(一)孵化周期

孵化周期为1年,自入园项目与创业园签署相关协议之日起计算。

(二)办公场地与公共空间

1.由学校创业园无偿提供固定办公卡位,配备办公台、地柜、储物柜、电源、校园网等办公条件,按照不同团队类别实行配额管理;

2.由校外孵化机构或创客空间与学校创业园以协议合作方式提供固定办公场地(办公室或办公卡位),需园区与项目方双向选择;

3.会议室、洽谈室、培训室、路演厅、创客空间等公共空间,实行预约申请、无偿使用、时数控制的管理原则。创业团队(企业)使用深圳大学校内场地,须遵守学校相关规定。

(三)增值服务

1.入园项目可使用创业园地址注册公司,并无偿提供为期1年的财税服务;

2.提供财税、知识产权、项目诊断、品牌规划等方面的咨询辅导或培训;

3.配备创业导师一对一对接、商业计划书打磨、国创赛等双创赛事辅导;

4.可参加定期举办的"优鹏计划"、创业沙龙和路演会,对接项目、团队、导师、资金、场地、产业链及行业客户等创业资源;

5.定期在校内或校外举办产品展示推广活动,入园团队在活动中拥有自主摊位,在学校允许范围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6.可优先选修由深圳大学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开设的"创业实战"系列课程;

7.可优先成为学生创业园商品和服务采购的供应商(以符合政府及学校有关公务采购规定为前提)。

四、特别声明

(一)所申报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实际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申报,申报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全部责任。

(二)中心将对申报人和申报作品的资格进行审查。凡不符合申报资格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申报资格;已获得支持的,追回所得一切奖励、资源与荣誉,并以适当形式公布。

(三)申报作品的知识产权须明晰、无权属纠纷,其产权应归属申报团队所有。申报者与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持有人之间的一切纠纷与学校无关。

(四)申报作品核心内容(如技术产品或服务概念)权属涉及我校教师的,报名时应提交相关说明文件。

(五)主办单位将严格保守申报作品涉及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六)申报作品凡涉及国家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特殊领域的,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可申报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五、咨询方式

系统操作咨询:创小码 15330774985

其他事宜咨询:创小管 15814464629

办公地点:深圳大学南校区创新创业教育中心204办公室

请有意向的同学加入微信群聊了解更多申报信息:

 

附件1:2026年深圳大学创业园入园报名操作指南

附件2:2026年深圳大学创业园入园报名表

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2026年10月29日

办公地址:深圳大学粤海校区南校区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秋瑟二楼)

邮箱:cyxy@szu.edu.cn

办公电话:0755-26958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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